我在手机店租了一部手机,他让我付了4000元的首付,但我的总租金是9000元
嘉兴市南湖区专业刑事律师
2025-06-15
针对您提出的问题,如果手机店在收取了4000元首付后,未将其计入总租金9000元中,这可能构成了一种不公平的交易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特别是关于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(虽未直接提及该原则条款号,但第二百三十三条及民法典其他条款均蕴含此原则),合同双方应基于公平、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交易。若手机店的行为导致您承担了超出约定的经济负担,这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。建议您先尝试与手机店沟通解决,若不成,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,首先尝试与手机店协商,无果后可申请第三方调解。若调解不成,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(如有),可申请仲裁。若合同中无仲裁条款或仲裁不成,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手机店按照约定履行租金计算方式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确保权益不受损害的关键在于:保留所有与手机店交易的凭证,如收据、合同等;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及总额,确保手机店遵守约定;若遇纠纷,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通过协商、调解、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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